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宣判:获赔25万元!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宣判:获赔25万元

时间:2024-07-02 04:05:17 来源:带水拖泥网 作者:知识 阅读:922次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宣判:获赔25万元

快科技4月24日消息,全国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昨日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判决。首例声音

该案涉及的案宣主要问题是自然人的声音权益是否应扩展到AI生成的声音,以及如何确定AI生成声音的判获赔万可识别性。

原告殷某是全国侵权一名配音师,发现其配音作品在多个APP中广泛流传。首例声音这些作品中的案宣声音来自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

原告曾为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录制录音制品,判获赔万而被告二将这些录音制品的全国侵权音频提供给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允许其使用、首例声音复制、案宣修改数据用于其产品和服务。判获赔万

被告三仅以原告录制的全国侵权录音制品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了涉案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被告四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首例声音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

法院认为,案宣自然人的声音具有独特性、唯一性和稳定性,能够给他人形成或引起一般人产生与该自然人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可以对外展示个人的行为和身份。

如果AI合成的声音能使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在本案中,AI声音与原告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能够引起一般人产生与原告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能够将该声音联系到原告本人,进而识别出原告的主体身份。因此,原告声音权益及于涉案AI声音。

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三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AI化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被告四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被告五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合考量被告侵权情节、同类市场产品价值、产品播放量等因素,对损害赔偿予以酌定。

最终,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

此案是我国民法典首次以立法形式将保护声音”写入民法典,明确参照适用肖像权的形式保护自然人的声音,体现了对人格权益全面尊重和保护的立法精神。

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AI化的授权,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责任编辑:小程序)

相关内容
  • AI2发布开放语言模型OLMo 号称多项性能媲美Llama2
  • 一图看懂:百度地图V20版发布 让3亿汽车扔掉手机支架!
  • 智界S7“截胡”小米SU7订单 华为回应:目前对此不知情
  • 男孩磕掉5颗牙老师把牙放鲜奶里:医生解释原因
  • 苹果屏使用时间设置继续失灵 网友吐槽一周失灵好几次
  • 不孕女子喜获3胞胎同卵异卵同出现:医生次见
  • 《时代》2024最具影响力100人名单公布:黄仁勋、王传福等入选
  • 大事要发生!华为在线召唤长安、东风、广汽、北汽旗下7家车企
推荐内容
  • AI绘画转视频神器——巨日禄AI:小说、漫画推文一站式生成
  • 苦等四年终于来了!腾讯《地下城与勇士》手游定档5月21日上线
  • 斯坦福大学发布2024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十大要点解析
  • 12306:从未授权第三方平台发售火车票 抢票认准官方候补
  • 亿万富翁投资者 David Tepper 将58%的投资组合投入这7只AI股票
  • 张雪峰宣布公司五一不调休:上班时间还调整到11点